• 廉政南工

关于印发《南阳理工学院2013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5-31    浏览次数: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校内各单位:

经校纪委研究决定,报校党委同意,现将《南阳理工学院2013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本部门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南阳理工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3328

 

 

 

 

 

 

 

 

 

 

 

 

 

南阳理工学院

2013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

 

2013年我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总体要求是:深入学习和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省纪委九届三次全会、市纪委五届三次全会、全省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这一总任务,牢牢把握加强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这一主线,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方针,着力严明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着力加强作风建设,着力推进惩防体系建设,着力解决反腐倡廉建设中的突出问题,为学校的改革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障。

一、开展监督检查,加强党的纪律和作风建设

1.维护党的政治纪律。各级党组织要组织广大党员干部深入学习党章,严格遵守党章,不断加强党性修养和党性锻炼,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进一步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决不允许公开发表同中央决定相违背的言论,决不允许“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决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坚决维护中央权威,保证党的集中统一。加强对学生课堂、论坛、讲座和校刊、广播、校园网的管理,及时妥善处置各类预警性事件,营造和谐稳定的校园环境。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要把维护政治纪律放在首位,深入开展政治纪律教育,加强对党的政治纪律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

2.加强作风建设。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结合在全党开展的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认真贯彻执行中央、省委、市委关于改进工作作风的具体规定和我校制定的“六项规定”,切实落实联系群众、服务群众各项制度,着力整治庸懒散奢等不良风气,正文风,改会风,转作风,树新风,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始终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各单位要建立抓落实的长效机制,坚决防止走形式、搞变通。各级党组织要带头落实规定要求,并把监督执行“六项规定”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强化日常监督,严格执行纪律,严肃责任追究,对违反规定的要责令整改,对情节严重的要严肃处理并予以通报。

3.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严格执行廉洁从政有关规定,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管理监督,坚决查纠以权谋私行为。重点做好以下工作:(1)严肃整治公款大吃大喝行为,严禁以各种名义用公款互相宴请和安排高消费娱乐活动,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2)严肃整治公款旅游行为,严禁借开会、调研、考察、检查、培训等名义变相旅游。(3)严禁违规收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严禁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以及其他亲属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条件。(4)继续做好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规范公务用车管理,积极稳妥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5)加强对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领导干部的管理监督。(6)认真执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7)巩固清理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治理庆典研讨会论坛过多过滥和“小金库”等专项治理成果,防止反弹。

二、深化专项治理,维护师生切身利益

4.加强对教育经费拨付使用情况的监管。加强对奖学金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等各项教育惠民资金拨付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完善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建立科学完善的监管体系,确保经费拨付及时、使用安全。

5.加强行风建设。坚决纠正少数党员干部作风霸道、脱离群众、弄虚作假、奢侈浪费等不良行为,不断提升为民服务意识。大力推进党务、校务公开,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继续深入开展民主评议行风活动,对学校办学、招生、收费行为、师德师风建设、教育教学和学生管理、为学生服务、安全管理情况进行评议,建立纠风治乱的长效机制,坚决纠正损害师生利益的不正之风。继续保持我校省行风建设先进单位称号。

三、推进“阳光治校”,加强高校反腐倡廉建设

6. 加强对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制度情况的监督检查。要继续在完善配套制度、认真落实制度上下功夫,进一步规范决策行为,深入推进党务公开和校务公开,促进民主依法治校,保障广大师生员工的民主监督权利,以公开透明促进权力规范运行。要将“三重一大”制度执行情况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继续开展“三重一大”制度执行和学校公开事项情况的专项督查。

7.加强对学校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监督。继续加强对招生录取、基建工程、物资采购、财务管理、科研经费、学术诚信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监督,落实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制度。今年要突出以下四个重点:(1)加强对基建、修缮工程和设备、物资采购的监管。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和《河南省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规范和完善我校《小型基建、修缮工程管理办法》及设备、物资采购管理办法,严格依法依规进行基建、修缮工程和设备、物资采购的立项、招投标及政府采购工作,坚决杜绝违规行为和“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现象的发生。(2)加强对财务管理尤其是二级单位的财务管理工作的监管。要按照省审计厅的审计意见,进一步规范完善我校的财务管理规定,建立规范管理的长效机制,堵塞各种漏洞。坚决杜绝违规收费、坐收坐支,公款私存及“小金库”现象的发生。(3)深化对科研经费使用情况的监管。要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去年召开的高校科研经费管理视频会议精神,落实教育部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科研项目管理的意见》、《关于进一步规范高校科研行为的意见》等文件要求。要对全校科研管理制度进行一次梳理,认真查找管理漏洞和存在的问题,研究制定相关措施,抓好长效机制建设。学校纪委将组织专项监督检查。(4)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坚持立德树人,建立健全教育、宣传、考核、监督与奖惩相结合的师德建设工作机制;制定内容具体、要求明确的教师行为规范,配套建立考评机制,把师德表现作为教师业绩考核、职称评审、岗位聘用、评优奖励的首要内容。继续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师德和学风建设宣讲活动,加大优秀师德典型宣传力度,促进形成重德养德的良好风气。

8.加强对违规招生及乱收费行为的治理。规范特殊类型招生政策,杜绝暗箱操作和徇私舞弊。深入推进招生“阳光工程”,进一步规范收费行为,严禁收取与招生录取挂钩的任何费用。加强中外合作办学收费管理,严禁以中外合作办学为名乱收费。加强对招生录取工作的执法监察,严肃考风考纪,严肃查处招生录取工作中的腐败行为和损害群众利益的案件,校纪委监察处将全程参与到招生录取的各个环节进行监督。加大对违规办班、滥发文凭的查处力度,进一步规范学校服务性收费、代收费行为。

四、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持续完善惩防体系

9.做好惩防体系五年规划工作。认真总结我校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经验,制定我校惩防体系建设20132017年工作规划,抓好责任分解和检查考核,健全督查和考核结果运用机制,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10.继续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巩固两年来开展“查找廉政风险、构筑拒腐防线”活动成果,继续在我校深入开展“查风险、筑防线”活动。今年要着重在建立长效机制上下功夫。要持续加大宣传力度,强化广大党员干部廉政风险意识;持续加强制度建设,把廉政风险防范引入制度建立、执行、检查的各个环节,建立防范风险的长效机制。各单位要对廉政风险防范工作进行一次全面系统回顾,查找存在问题,弥补监管漏洞,不断把这项工作推向深入。校纪委监察处将继续发挥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职能,推动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11.大力开展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围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以领导干部为重点,采取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岗位廉政教育等多种形式,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党章党纪、政治品行和从政道德教育,切实增强廉政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促进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加强廉政文化建设,深化廉洁教育进教材、进课堂、进学生头脑工作,不断增强廉政文化的渗透力和感染力。重视和发挥互联网、微博、短信等各类新兴媒体作用,扩大廉政宣传的覆盖面。做好反腐倡廉网络舆情的收集研判、应对处置和引导工作。充分发挥学校学科和人才优势,推动反腐倡廉理论和实践创新。

12.强化对权力的监督制约,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以加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监督为重点,推进权力运行公开规范。认真落实党内监督条例,严格落实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诫勉谈话、函询、质询、群众评议、重大事项报告和信访监督等制度。积极支持纪检监察部门履行职责,强化对领导干部和权力部门的监督。深入开展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和制度廉洁性评估工作,扎实开展制度建设专项推进活动。建立健全制度执行监督和问责机制,开展法规制度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切实提高制度的权威性和执行力。

13.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及时受理群众举报,认真核查案件线索,严厉惩处腐败分子。突出办案重点,严肃查办发生在领导干部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贪污贿赂、腐化堕落案件,严重损害师生合法权益案件,切实解决发生在师生身边的腐败问题。加大对基建、修缮工程、物资采购等学校重点领域违纪违法案件的查办力度。加强对新形势下教育系统违纪违法案件发生特点和规律的研判,进一步提高依纪依法查办案件工作水平。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对反映党员干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谈话提醒,诫勉教育,防止小错酿成大错。要通过查办案件加强警示教育、加强制度建设、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发挥治本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