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党组织,校内各单位:
2018年“元旦、春节”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纠正“四风”问题的重要指示精神,巩固和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按照中央纪委、省纪委、市纪委的安排部署,现就“两节”期间我校加强作风纪律建设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宣传教育,增强政治自觉
2018年元旦、春节假期是党的十九大后第一个重要节点,也是十九届中共中央政治局出台《中共中央政治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后的第一个重要节点。“两节”期间能否风清气正,关乎人民群众对我们持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信心与信任,关乎党的十九大后持续深入抓作风建设能否开好局、起好步。
各党总支、党支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两节”期间持续正风肃纪的极端重要性,组织教职工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关于作风建设的部署要求,认真学习《中共中央政治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文件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纠正四风不能止步,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重要指示,深刻领会内容和精神实质,从讲政治讲全局出发,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政治自觉。
二、带头巩固拓展,防止四风反弹
各党总支、党支部、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担负起作风建设的主体责任,要履行好以上率下、层层带动,带头守纪律、守规矩;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新修订的实施细则精神,带头转变作风、纠正“四风”,特别要做到“十个严禁”:严禁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禁违规用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或用财政性资金举办年会、经营性文艺晚会;严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消费卡等;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或者违规借用、占用管理和服务对象车辆;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和隐蔽场所;严禁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严禁借节日之机突击花钱和违反规定滥发津贴补贴或福利;严禁借机拉票贿选、说情打招呼、跑官要官等,切实做到令行禁止。
各党总支、党支部、单位要严格按照八项规定精神的要求,从严从紧,以实际行动带头做遵纪守法的模范。
三、抓住重要节点,严肃执纪问责
校纪委在“两节”期间,将切实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做好监督再监督,紧盯重点部门和关键岗位,尤其是紧盯“四风”新动向和新花样,深挖隐形变异问题,严查习近平总书记在重要指示中指出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十种表现”,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同时开展督查检查,坚决查处顶风违纪问题,并对我校公车封存、财务管理、值班值守等情况进行专项检查。设立和公开举报电话、电子邮箱,受理群众举报,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对不收手、不收敛的顶风违纪行为,发现一起,从严查处一起。对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致使管辖范围内“两节”期间发生严重违规违纪行为,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的,将严肃责任追究,并对典型问题进行通报曝光。
四、及时报告情况
各单位“两节”期间开展监督检查情况和发现问题线索及问题,要第一时间报告。
校纪委举报电话:0377-62233893
举报信箱:ngjw@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