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党委、直属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校内各单位:
根据《中共南阳市纪委
南阳市委组织部
南阳市民政局关于印发〈南阳市领导干部违规在学会协会等社团组织兼职取酬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宛纪发
﹝2016﹞14号
)要求,在全校副处级以上干部〈含退(离)休〉中开展领导干部违规在学会协会等社团组织兼职取酬专项治理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治理对象:全校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含退(离)休〉。
二、治理重点:
1.
违规在社团组织中兼职。
2
.违规在社团组织中领取薪酬、奖金、津贴等报酬和获取其他额外收益;违规在社团组织中领取各种名目的补贴等。
3
.违规在社团组织中配备车辆、办公室。
三、工作要求:
请各单位围绕专项治理工作重点,组织相关人员对照《关于党政机关领导干部不兼任社会团体领导职务的通知》
(
豫办
[1998]44
号)、《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退(离)休领导干部在社会团体兼职问题的通知》
(
中组发
(2014)11
号)、《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中办发
(2016]46
导
)
等文件要求,开展全面自查,所有副处级及以上领导干部〈含退(离)休〉均需填写《领导干部违规在学会协会等社团组织中兼职取酬专项治理自查自纠登记表》(见附件)。各单位将本单位领导干部《自查自纠登记表》收齐并填写《自查自纠登记汇总表》后,于
9
月
30
日下午
5
点前交校纪委办公室。
联 系 人:全上克
联系电话:
62233891
中共南阳理工学院纪委
2016
年
9
月
22
日
附件:
1
.领导干部在学会协会等社团组织中违规兼职取酬
专项治理自查自纠登记表(在职领导干部填写)
2
.领导干部在学会协会等社团组织中违规兼职取酬
专项治理自查自纠登记表(退离休领导干部填写)
3
.自查自纠登记汇总表(在职领导干部)
4
.自查自纠登记汇总表(退离休领导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