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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党员干部违规收送红包礼金问题专项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4-13    浏览次数:

各党委、直属党组织,校内各单位:

按照《中共南阳市纪委办公室  关于印发〈党员干部违规收送红包礼金问题专项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宛纪办〔2017〕15号)》的要求,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若干意见、市十项规定,进一步落实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切实加强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狠刹党员干部违规收送红包礼金歪风,经研究决定,在全校开展党员干部违规收送红包礼金问题专项检查,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检查时间

4月1日—11月30日。

二、检查范围

全校各单位党员干部,特别是科级以上党员干部。

三、检查内容

2016年以来党员干部违规收送红包、礼金、购物卡及其它有价证券等情况。

四、检查方式

    (一)自查自纠(4月1日-4月30日)。各单位组织本单位党员干部认真开展对照检查,对2016年以来特别是全省违规收送红包礼金专项治理“回头看”以来,因各种原因未能拒收的红包礼金(含购物卡、加油卡)等情况进行自查,并按照规定通过上缴单位或者廉政账户等方式予以清退,报所在单位党组织备案。党员干部违规收送红包礼金情况实行全覆盖、零申报。单位党组织对清退情况进行汇总统计,实事求是地填写《党员干部上缴红包礼金情况统计表》(附件1),于 4月30日前报校纪委办公室(行政楼306)。

(二)集中检查(5月1日-10月31日)。校纪委监察处通过查阅账目、受理群众举报、开展明查暗访等方式,广泛收集问题线索,严格监督执纪问责。重点检查各单位主要负责人、重要岗位及关键环节党员干部。重点检查和查处群众举报线索集中、利用公款送礼、利用新渠道新手段收送红包礼金等行为。对专项治理活动重视不够、组织不力、漏报瞒报等问题较多的单位,严肃追究责任。

(三)总结汇总(11月1日-11月20日)各单位要认真总结专项检查工作开展情况,总体把握制度规定执行情况,针对突出问题,综合运用执纪监督“四种形态”,强化约谈、提醒、函询、诫勉等措施,及时进行纠正。各单位的专项检查总结、《党员干部违规收送红包礼金问题情况汇总表》(附件2)经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审核签字后,于11月20日前报校纪委办公室。

  五、工作要求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各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安排部署,确保工作实效。各级领导干部要充分认识此次专项检查的重要意义,严格对照检查内容,主动开展自查自纠,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凡不如实报告的,一经查实严肃处理。校纪委监察处将切实履行监督责任,准确把握政策界限,坚持原则、严格执纪,对查实的违规违纪问题严肃处理,有效推动专项检查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是落实工作责任。本次检查采取统一部署、同步实施,分级检查、各负其责的方式进行。校纪委负责全校专项检查的统筹协调,对全校党员干部违规收受红包礼金问题进行监督检查,指导督促各单位的专项检查工作。

三是强化教育管理。各单位要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通过廉政短信、廉政谈话、组织专题学习等方式,促使党员干部自觉遵守廉洁自律规定,做到早提醒、早预防、早纠正。针对突出问题,健全完善制度机制,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党员干部违规收送红包礼金问题。

 

附件:

1、党员干部个人申报表

2、党员干部上缴红包礼金情况统计表

             3、党员干部违规收送红包礼金问题情况汇总表 

附件【南理工纪发〔2017〕3号.doc已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