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7月底,河南省新密市第一高级中学腐败窝案有了最终判决结果:原校长张新杰被法院以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零六个月;原工会主席兼报账员陈中央被法院认定犯贪污罪,免予刑事处罚;原出纳杨迎春被法院以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由于中小学教职工常常一人兼多职,权力高度集中且缺乏有效监督,所以腐败案件频发。据新密市检察院统计,2008年1月至今,该院共立案查办教育系统职务犯罪案件7件9人,其中包括小学、初中、高中校长各一名。
“为中小学校长这个职位敲响警钟,已经刻不容缓。”10月8日,新密市检察院分管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副检察长周学政在接受笔者采访时说。
“明星校长”成腐败校长
现年54岁的张新杰从1978年10月起一直在新密市第一高级中学工作,其中任校长时间就长达15年。
在他的带领下,新密市第一高级中学走出了一条富有特色的育人之路。2003年以来,该校先后荣获“团中央开辟多种渠道,培育新型人才先进学校”、“河南省德育先进集体”、“河南省科技教育界示范学校”等荣誉称号,办学经验被《人民日报》、《中国教育报》等各大媒体多次报道。多年来,该校学生2000多人次获得过国家、省、市、县级奖励,张新杰被评为全国先进教育工作者,他也因此被人称为“明星校长”。
可面对金钱和权力的诱惑时,这位“明星校长”没能把持住自己,最终坠入犯罪的深渊。
张新杰自2006年中秋节到2009年春节,利用职务之便,以给相关领导送礼、为学校办事、自己住院等名义,5次从学校财务室取走现金77万元,占为己有。
与张新杰一同落马的,还有新密市第一高级中学57岁的原工会主席兼报账员陈中央、41岁的原出纳杨迎春。
检察机关查明:2007年三四月份,陈中央以其妻弟杨某患病住院急需用钱为名,经校长张新杰同意,从学校拿出2万元,将其中的5130元交给妻子用于日常消费,剩余的近1.5万元自己保管,后陆续用于学校的公务支出。
2002年至2003年12月,杨迎春利用担任新密市第一高级中学现金出纳的职务便利,侵吞学校公款6.5万余元。
三年多查处教育系统职务罪案7件
据新密市检察院统计,2008年1月至2011年上半年,该院共立案查办各类职务犯罪案件60余件70余人,其中教育系统的职务犯罪案件7件9人,涉及小学、初中和高中校长的有3件3人。
新密市检察院分管反贪工作的副检察长杜超峰说:“我们除了查办新密市第一高级中学原校长张新杰贪污案外,还先后查办了新密市牛店镇谭村湾小学原校长乔玉萍贪污案、新密市市直第一初级中学原校长李彩红贪污案等教育系统职务犯罪案件,涉案金额百万元,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反响。”
2009年4月,新密市牛店镇谭村湾小学原校长乔玉萍被检察院立案侦查。检察院侦查查明,乔玉萍在任职期间自填收款收据,独自一人在财务处领取了郑州市教育局通过新密市教育体育局拨付给该校的修缮费10万元。其中,乔玉萍虚开票据2.08万元,非法据为己有,用于家庭购买空调、电冰箱、笔记本电脑及本人日常生活消费。2009年9月18日,乔玉萍被法院以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
同年7月,新密市市直第一初级中学原校长李彩红也因贪污犯罪落马。李彩红在任校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私设“小金库”。在得知每年“小金库”都有结余的情况下,李彩红让单位的报账员将“小金库”中的60万元分三次以其个人的名字存入银行。李彩红将这60万元用于其丈夫做生意周转和家里支出及相关债权债务的处理。案发后,李彩红被法院以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
校园园丁缘何成了校园贪官
校园园丁为何频成校园贪官?在周学政看来,原因是多方面的,但根子在于权力失去监督。从对教育系统近几年的职务犯罪案件分析情况看,具有特殊身份和权力的管理者,如学校校长、财务人员和行政干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进行犯罪活动,是这些案件最显著的特征。
“教育系统在教学体制、人事安排、后勤管理,以及重大事件的处置等方面赋予了行政主要领导较多的决策权、管理权和处置权,致使权力过分集中而又缺乏必要的监督。”周学政分析认为,虽然学校内部有教代会、工会等组织,外部有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政府审计部门的监督,但内部这些组织和部门都是在书记、校长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很难落实监督;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又鞭长莫及;学校各部门之间的监督因一人多职现象普遍存在,更是形同虚设。
由于目前国家对学校实行分级管理的体制,即按行政体制划分,一级政府管理所辖区域内的学校,县政府管理所属的一所高中和一所职高,其余中小学由所在乡镇政府管理。这样,对于一个乡镇学校基础设施的投入,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只负责规划指导、项目报批,而对教育资金的投入,则几乎没有任何监督。
建立健全行之有效的监管制度
由于校长处于教书育人的特殊岗位,社会公众对他们的期望值很高,一旦染上“腐败病毒”,社会危害性很大。为此,新密市检察院在前不久派检察官为该市教育系统100余名干部上了一堂主题为“增强法制观念,预防职务犯罪”的法制课。
该院建议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深入各学校加强监督检查,建立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建立健全行之有效的监管制度,制定一套包括学校财务,教育教学设备材料集中公开招标采购,教育人事调配,工程建设招投标、合同管理、资金使用、合同重大变更等关键环节的监督管理制度。
该院还建议加强对教育系统领导干部尤其是重大基建项目负责人的审计工作;全面推行校务公开,自觉接受广大教职工的监督;对热点、重点岗位,要实行干部轮岗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