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党员干部违规操办婚丧喜庆等事宜问题专项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5-23    浏览次数:

 

各党委、直属党组织,校内各单位:

    按照《中共南阳市纪委办公室  关于印发〈党员干部违规操办婚丧喜庆等事宜问题专项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宛纪办〔2017〕9号)》的要求,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若干意见、市十项规定,进一步治理和纠正党员干部违规操办婚丧喜庆等事宜问题,促进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带头移风易俗,倡树新风正气,实现党风政风持续好转,经研究决定,在全校开展党员干部违规操办婚丧喜庆等事宜问题专项检查,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检查时间

5月1日—9月30日。

二、检查范围

全校各单位教职工党员及领导干部。

三、检查内容

1.是否严格执行婚丧喜庆事宜“两报告一承诺”制度;

2.是否存在搞封建迷信活动、举办低俗演艺活动等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的行为和影响正常工作秩序或者群众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现象;

3.是否明显超过当地平均消费水平,车队超过标准,宴请客人总数超标准,宴请人员是否严格控制在事前备案的范围内;

4.是否存在邀请管理和服务对象以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或个人参加婚丧喜庆等事宜,或者接受其赠送的礼金、礼品、有价证券等;

5.是否直接或者变相使用公款支付费用,或者利用职权、职务上的影响减免应当由个人支付的费用;

6.是否违反规定使用公车、公物,指派单位人员参与操办,借用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企业人力、物力等;

7.是否存在分期、分批、多地点宴请,提前操办,以他人名义操办,只收礼金不办酒席等方式变相大操大办;

8.是否违规收受礼金及贵重礼品;

9.是否存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到位,对本单位工作人员在操办婚丧喜庆等事宜中的违规违纪行为不制止、不查处,或者制止、查处不力;

10. 其它违规操办婚丧喜庆等事宜问题。

四、检查方式

1.自查自纠( 5月1日— 5月30日)。各单位对照检查内容,组织本单位党员干部对照《关于规范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操办婚丧喜庆等事宜的暂行规定》(宛纪发〔2014〕8号)和《关于严格规范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规定(试行)》(宛纪发〔2016〕17号),进行自查自纠,并填写《2016年以来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等事宜个人自查情况登记表》(附件1)。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写出自查自纠报告(包括基本情况、存在问题、原因分析及整改措施)。各单位的自查自纠总结、《2016年以来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等事宜自查自纠情况汇总表》(附件2)于 5月26日前报校纪委办公室(行政楼306室)。

2.重点检查(6月1日— 8月31日)。学校将成立专项检查组,对自查自纠工作进行重点检查,尤其要将自查自纠马虎应付、敷衍塞责、弄虚作假的单位列为检查重点。重点检查主要围绕以下四方面:一是核查制度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班子成员婚丧喜庆事宜“两报告一承诺”制度落实情况。二是核查登记处理情况。重点检查2016年以来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等事宜备案登记情况,以及自查自纠和问题处理情况。三是重要节点监督检查。在五一、中秋、国庆、春节等节假日,以及7、8、9月升学就业、10月婚庆高峰等重要时间节点,对我校教职工在高档酒店、酒楼、宾馆举办宴会情况进行重点检查。四是对领导干部的重大事项进行核实。联合组织部门,抽查科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通过走访调查、逐户逐人核对等方式进行重点核实。

    3.总结提高(9月 1 日— 9月30日)。各单位认真总结专项检查工作开展情况,总体把握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规定执行情况。针对突出问题,综合运用执纪监督“四种形态”,强化约谈、提醒、函询、诫勉等措施,及时进行纠正。对发现的共性问题,要有针对性地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逐项整改落实到位。要认真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建议,认真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找准症结所在,研究解决办法,采取有效措施,完善相关制度,形成长效机制。各单位的专项检查总结报告(包括专项检查开展情况、存在问题不足、原因分析、整改情况、案件查处和建章立制情况)、《2016年以来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等事宜专项检查查处问题情况统计表》(附件3),于9月30 日前报校纪委办公室。

五、工作要求

1.落实主体责任。各单位要认真履行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切实加强对专项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担当,周密安排,强力推进,统筹做好各阶段工作。各级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率先垂范,以上率下,主动查找、抓好整改,督促领导班子成员和单位党员干部自觉遵守纪律,层层传导压力,层层压实责任,形成领导示范、上行下效的工作局面,保证专项检查工作取得实效。

2.强化执纪监督。各单位要认真履行执纪监督职责,不断改进工作方法,创新监督方式,加大对违规违纪操办婚丧喜庆等事宜的查处力度,对专项检查中发现的违规违纪问题,一律快查严办重处;对治理工作落实不力、敷衍塞责、不管不问,或突出问题得不到纠正,治理效果不明显,群众反映依然强烈的,实行“一案双查”,严格问责追究。

3.营造良好氛围。各单位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全方位、多角度、高密度宣传专项治理工作内容、措施及要求。要畅通举报渠道,通过新闻媒体、官方网站、微信平台等多种渠道接受群众举报。

附件:

1、2016年以来党员干部个人操办婚丧喜庆等事宜情况自查自纠登记表

2、2016年以来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等事宜自查自纠情况汇总表

3、2016年以来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等事宜专项检查查处问题情况统计表

附件【南理工纪发〔2017〕9号.doc已下载